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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安局公布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涉及41项行政许可事项

来源:南通公安  

10月17日,南通市公安局公布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清单共41项,逐项明确了事项名称、实施部门、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涉及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治安、政务服务管理、车辆管理、出入境管理等部门事权。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企业群众打造更加公高效的审批环境,南通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处会同法制支队,组织相关警种部门,梳理上级设定、南通市公安局实施的含机动车非机动车登记、犬类准养证核发、户口迁移审批、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等41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予以公布。

就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南通市公安局还明确要求,县级公安机关要参照制定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10月底前,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部门对每一项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以及年检年报等内容,可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

“清单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加重申请人负担。”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顾坚说,此前市县两级公安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的层级、方式与本次公布的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次清单为准,防止出现扩大审批范围、增设许可条件、设置变相许可等行为。过程中,南通公安还将认真落实系列工作机制,将审批监管向多警种和多部门联合监管进行转变和提升,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保障行政审批执法工作的公开、公、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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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南通市公安局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南通市公安局公布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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