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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议:部分药品被调出地方医保目录?国家医保局详解

来源:科技日报  

科技日报记者 张佳星


(资料图)

近日,“部分药品年底将调出地方医保目录”的报道引发社会关注。为什么一些药品已经进入地方医保却要被调出?

一组数据显示,从去年9月到今年6月,北京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氨氯地平各种剂型费用近3亿元,而滴丸剂型为0。在北京市此次调出的药品中,就有这种支付为0的高血压及冠状动脉疾病用药“氨氯地平滴丸”。

“临床上氨氯地平主流剂型是片剂或胶囊,有数十家企业生产,且一直是医保目录内品种,调出的滴丸剂临床几乎没有使用。”7月23日,科技日报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全国各省份“消化”(即调出)的地方增补药品在现有国家医保目录内都有价格更低、质量更好的替代药,调出对临床用药影响不大。

另一种引发关注的镇痛抗炎药物“布洛芬”也存在相似情况。调出药品仅为“布洛芬凝胶”,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纳入了“布洛芬”胶囊、片剂、口服液、颗粒剂、软膏等多种剂型。

为什么有些药品要调出地方医保目录?

据介绍,在基本医保制度建立之初,针对当时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少、地区间用药习惯差异大的情况,国家允许各省份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等实际情况自行增补部分药品,但不能超过国家目录“乙类药品”数量的15%。

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建。医保药品目录准入方式实施了重大改革,在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基础上,把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用药范围,4年累计纳入507个新药好药,调出391个疗效不确切药品,现行版医保目录西药和中成药增至2860种。

在药价方面,整合全国用量开展价格谈判,许多“天价药”谈出“平民价”;在药品结构方面,肿瘤药、慢性病、罕见病和儿童用药等保障短板逐步补齐,医保目录内药品结构和疗效水平大幅优化;在药品供应保障方面,明确医疗机构的谈判药备药主体责任,并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供应保障范围。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保障能力和水平已今非昔比,地方增补药品基本都可被国家目录中的药品更好替代。”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继续保留地方增补药品意义不大,反而造成医保药品目录管理的碎片化,影响医保制度的统一性、公平性和平衡性。

部分药品调出医保目录是因为基金不够用了吗?

有观点认为“地方将部分药品调出医保目录是因为医保基金不够用了”,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明确回应:当然不是。2021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2.88万亿元,支出2.4万亿元。总体上看,全国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收支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金保障能力稳健可持续。事实上,正是在医保基金的有力保障下,国家医保局2018年组建以来,逐步将许多新药好药调进医保目录,实现了医保用药保障范围明显扩大、水平显著提升。

为什么要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我国医保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进一步解决。

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是解决我国医疗保障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一是有利于增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医疗保障待遇的平衡性和普惠性。二是有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药品购买市场,更好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三是有利于为更多新药好药及时调进医保目录腾出空间,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四是有利于提升群众异地就医便利性,改善医保服务体验,增进民生福祉。

据介绍,地方增补药品三年“消化”计划2020年已经开始。各地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和群众用药习惯、药品更新换代周期等因素,按照第1年40%、第2年40%、第3年20%的比例逐步调出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药品,到2022年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截至6月30日,全国已有15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前完成了全部地方增补药品的“消化”任务,包括北京市在内的其余16个省份药品“消化”完成时间为今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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