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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视讯!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构建加快 我国数字经济运行有序提速

来源:科技日报  


(资料图)

科技日报记者 刘艳

“以数字科技为核心驱动力的新一轮生产力升级,正深刻改变着‘大航海时代’以来逐步确立的社会治理范式、经济增长方式和千行百业运营模式,中国数字经济‘谋什么局’‘走什么路’‘整备什么工具箱’至关重要,这次会议给出了关键指引。”6月23日,北京邮电大学经管学院兼职教授葛颀对科技日报记者表示。

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指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要把安全贯穿数据治理全过程,守住安全底线,明确监管红线,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司法,把必须管住的坚决管到位。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治理模式,强化分行业监管和跨行业协同监管,压实企业数据安全责任。

“本次会议将数据安全问题提升至更高的位置,将有效促进数据安全行业加速创新,为数字经济打好安全底板。”奇安信集团董事长齐向东对科技日报记者说,“在我国数据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加强和完善的同时,数据安全企业也在持续修炼安全技术能力,比如,我们在‘零事故’完成北京冬奥网络安全保障任务实践中,总结出了补数据安全短板的三大关键措施,即盘清家底、分级分类和精细防护。”

谈及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表示,《意见》凸显了我国对数据基础制度构建的高度重视,为“向数据要生产力”提供了一系列纲领性指导。

周鸿祎说:“《意见》是第一部对数据获取、分析和运用的根本原则进行规范的重要文件,首次从政策高度对‘数据基础制度’进行研究布局,首次对‘数据确权’和‘数据交易流通’做出指导性规定。”

周鸿祎强调,“数据”已被确定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十四五”时期将是我国的“数据法规体系建设期”,对“数据流通活动”的监管将是一系列立法活动聚焦的重点。

源自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及方兴未艾的物联网的海量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创造着大大小小的财富,也面临着各式各样的安全风险。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但是,新生事物只有在实践中不断‘迭代’,才有可能接近理想运行状态。”中粤金桥投资联合创始人罗浩元说,“为数据价值创造和风险治理建立四梁八柱的基础制度,对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完善和规范市场意义重大。这次会议也让我们看到,在基础制度的护佑下,数据的交易和流通将大幅加快,规模巨大、运行有序的数据产业值得期待。”

关键词: 经济运行 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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