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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校外培训乱象 “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如何更好发挥规范作用

来源:北京青年报  

治理校外培训乱象需要调整思路。首先要通过改革分数评价制度、扭转基础教育竞技化趋向,使家长和学生对培训的需求逐渐降温。其次要降低培训机构准入门槛,增加市场供给,防止部分无证无照或有照无证的机构长期在灰色地带经营。

教育部10月26日召开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座谈会,总结校外培训机构整改进展,集中约谈进度缓慢省份。会议要求,各地要以县为单位公布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教育部也将集中公布各省专栏网址。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白名单)和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黑名单)。目前,一些地方结合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公布了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为更好发挥黑白名单对治理培训机构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明确黑名单公布的对象和范围。

各地公布的黑白名单中,白名单均无争议,上白名单的都是有合法资质且无不良经营行为的教育培训机构。黑名单的情况复杂一些,有的地方公布的是有合法资质但有安全隐患、不良经营行为的机构,有的公布的是无资质(无证无照或有证无照)的机构。按照四部门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通知,这样公布黑名单都没有问题,但也容易让公众对无资质机构与有资质但有不良行为的机构产生误解与困惑——因为按理说,对无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就应该取缔,而不是上黑名单的问题。

各地培训机构按资质和经营行为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有资质且合法经营,第二类是有资质但有不良经营行为,第三类是无合法资质。白名单应该针对第一类机构,黑名单应该针对第二类机构,第三类机构应该关停取缔。培训机构黑名单制度和资质审查不同,资质审查是要保证所有的培训机构都合法,黑名单制度则是要对培训机构的不良行为、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提醒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多加注意。

一些地方为何会把无资质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而不是直接叫停取缔?现实地看,是因为这些机构很难取缔,即便暂时被取缔了,也很容易转入地下经营,于是只好将其列入黑名单。然而,如果培训机构没有合法资质却取缔不了,对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是很不公平的,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也打了折扣。

当前培训市场最大的问题之一是,占相当比例的培训机构不具资质却难以取缔。我国治理校外培训机构长期沿袭传统的思路,之所以难以消除培训乱象,其一是把培训热简单归因为培训机构的逐利,而制造培训热的单一分数评价制度、基础教育竞技化等没有改变,加上一些地方学校和教育盲目进行一刀切减负,家长为让孩子具有更多竞争优势,竞相把孩子送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强化训练,导致培训热高温难降。

其二,一些地方过度提高培训机构门槛,希望以高门槛减少培训供给,但实际效果并不好,甚至适得其反。一方面,门槛太高会让少数机构处于垄断地位,并可随意提高培训价格,增加家长负担。另一方面,这也容易导致监管失灵——在培训需求旺盛,而正规培训机构价格太高的情况下,不具合法资质的机构就会“重出江湖”,监管部门只能认定其不具合法资质或有违规经营行为,现实中却几乎取缔不了。由于这些机构根本就不是培训机构,适用于正规培训机构的监管措施难以实施,而这些机构的违规经营反过来又对正规培训机构形成不小的冲击。

综上可知,治理校外培训乱象需要调整思路,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规范作用。首先要从以治理培训供给为主转向以治理对培训的需求为主,通过改革分数评价制度、扭转基础教育竞技化趋向,使家长和学生对培训的需求逐渐降温。其次要降低培训机构准入门槛,可实行“工商注册+教育培训备案+教育风险准备金”制度,将所有培训机构纳入监管,以此增加市场供给,防止部分无证无照或有照无证的机构长期在灰色地带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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